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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的绿营兵是什么 第2页

编辑:爱上历史发布时间:2022-05-20 00:49

管理体制

清顺治初,以骑兵为主的八旗兵不适于江南水网地域作战,加之兵力不足,清廷遂以归附的明军和收编汉族地主武装改建绿营兵。兵种分骑兵、步兵(含战兵、守兵);沿江、沿海设有水师。员额时有增减,一般为60万,嘉庆时达66万。实行募兵制,招募当地壮丁为兵。兵皆土著。一经入伍即编入兵籍,终身不改。遇有缺额,骑兵拔于步战兵,步战兵拔于守兵,守兵拔于余丁,无余丁乃募于民。

凡绿营武职副将以上选拔任用,由皇帝及兵部决定,其实权操于兵部;参将以下,按月升选;守备以上武官,采取升迁调动制;各级官兵凡升迁,均实行回避制。绿营兵的主要任务是分驻各省镇戍,依所辖地域大小、远近和险易,因地设官,因官设兵,列汛分营,唯巡捕营驻京师(今北京),隶八旗步兵营统领。武器装备、兵饷和待遇远不及八旗兵。绿营的最高武职长官为提督,战略单位为镇,基本编制单位为营。营以上各级均设衙门,作为办事机构。

清初统一战争基本结束后,朝廷为控制兵权,逐步实施“以文制武”,即以文臣督、抚监督和节制武官提督、总兵。各省视情设置数镇,每镇设总兵一员,总兵之上设提督,节制一省或数省区域内的各镇总兵。巡抚兼提督者有权节制所属各镇。巡抚、提督之上设总督,节制一省或数省区域内的巡抚、提督和总兵,为该区域的最高军政长官。

总督、巡抚、提督和总兵,均各有直属亲兵,统称本标,分称总督标、巡抚标、提督标、总兵标,简称督标、抚标、提标、镇标。另有军标,设于四川、新疆等地,由将军统辖。标辖2~5营,分称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营,居中镇守,以备征调。镇辖协,由副将节制。协下设营,按地势险要程度编数十人至千余人不等,以守备地名命名,由参将、游击、都司、守备分别统管。

营下设汛,每汛数人至数十人不等,由千总、把总统领。提督以下将领只有统兵权,而无调兵权,其军令受总督和巡抚节制,兵权归于朝廷。绿营兵参加征战,均由皇帝另派经略、参赞大臣统领,其将领一般不予任主帅。兵员多临时从各镇中抽调,集中使用,致使兵不为将有,编组混乱,影响战斗力。

绿营兵从清平定三藩之战至鸦片战争,皆系清廷正规军主力。平三藩时,绿营兵居前,八旗兵继之,所向多捷;对清廷统一全国和巩固统治发挥过重要作用,后同八旗兵一样逐渐腐败。咸丰年间镇压太平军时,缺乏战斗力,其地位逐渐被湘军、淮军所取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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